生虫大米“喂食”幼儿,监管何以成摆设 丁家发/文
日前,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童馨、得得贝两所幼儿园家长反映幼儿园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。问题发生后,地方成立专项领导小组,推进各项调查处理工作。目前,公安部门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,依法对童馨幼儿园股东、园长梁某某刑事拘留。得得贝幼儿园也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被立案调查。(9月25日新华社) 幼儿园食堂竟使用生虫大米、发臭鸡腿和过期一年的米醋,如此行径令人发指,严重损害了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。对芜湖市这两家幼儿园的不法行为,就应当“零容忍”予以严厉惩处,其中童馨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,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可谓咎由自取、自吞恶果,等待其的将是法律严惩。 两家幼儿园为何要在食堂的食材和调料品上做手脚呢?幼儿园使用过期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食品,无非是利字当头,想从幼儿的伙食费中赚取暴利。过期或劣质食品,市场价格十分低廉,“喂食”幼儿虽然有损身体健康,但短时间内一般显现不出来,而幼儿对此基本没有什么鉴别能力,幼儿园便“瞒天过海”大赚不义之财。然而,食用过期或劣质食品日积月累,将严重损害幼儿的身体健康。因此,对幼儿园此举必须“零容忍”予以严惩,才能有效遏制这种不法行为,从而保护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。 为了能获取相关证据,有幼儿家长冒着危险翻墙头进入幼儿园探查,才最终揭开幼儿园使用过期和劣质食品的不法行径。在这里,我们不禁要问:卫生和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在做什么?有没有对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过日常监管?或许正是因为监管部门的“缺位”,成为了可有可无的一个摆设,才让幼儿园钻了空子。因而,对芜湖市两所幼儿园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,当地卫生、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也负有一定的责任,执法人员渎职或疏于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,甚至被幼儿园“买通”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,如果不是家长冒险揭开真相,幼儿园损害幼儿健康的不法行为不知还要持续多久?对此,有关部门应追究监管部门相关执法人员渎职或不作为的责任,涉嫌违法犯罪的,还应当追究法律责任。如此,势必警示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,监督婴幼儿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。 食品安全无小事,特别是对于正在长身体的婴幼儿和青少年来说,食品安全更为重要。芜湖市这两所幼儿园因食品安全出问题砸了自己的“招牌”,幼儿园被当地政府部门接管,相关负责人被刑拘,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,其他婴幼儿机构及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,不要再以身试法在食品安全上“栽跟头”。此外,各地卫生、食品安全等监管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管和处罚的力度,坚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。总而言之,不给食品安全违法冲动者任何可乘之机,才能让孩子们健康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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